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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: 日期:2012-07-16
一、学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,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口头申请,学生填写《请假条》,经政教处批准后,方可离校。
二、因病或因事请假,需按规定办理请假(补假)手续。
三、学生在校因身体不适,需休息者,必须经班主任核实,并填写回寝单或请假条,经政教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或回家休息。
四、违反请假制度者,特别是对擅自离校者,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,予以退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