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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常规管理

浏览: 日期:2012-06-22

一、师德修养:教师要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处处言传身教、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谈举止。不能穿拖鞋、背心和奇装异服上课。


二、教学研究:教师须认真研究教学大纲,考试说明,准确掌握高考考点,有技巧性地传授给学生。请各位老师做好学所、学期、周教学计划,学年、学期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备案(9月20号前)。


三、课堂教学:1、每节课讲授时间至少30分钟以上,不得以考试、小测试、作业未完成为借口让学生自修。2、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。3、课堂管理学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,如有学生瞌睡、讲话、看课外书籍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当堂请把学生名单告诉班主任。4、上课不迟到,不早退,不坐着讲课。


四、课外作业及批改:1、上课结束之后,请在作业登记表上填写下次要讲授的内容和试卷,便于班主任督促学生预习或完成。2、每周小测试由教师布置,让班主任去完成,任课教师抽取15份改(注意每月每个学生至少被抽取一次,批改一份1元)。


五、月考:1、每次月考由一个老师命题,另请两名教师校正,根据教务处统一要求,统一命题。2、调换批改试卷,体现公平公正,班级成绩直接影响各位老师下学期所带班级。


六、调课:不能私自或通过班主任换课、调课、缺课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各位老师事先告诉教务处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

七、补课:不能私自接受学生补课。培优辅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。


八、专职教师安排晚自修答疑(按答疑课计费)。


九、任课教师应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。